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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合同

时间:2024-09-02 11:18:34
房地产公司合同15篇

房地产公司合同1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公司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房地产公司合同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推动项目(下同)的快速销售,并本着“优势互补、利润共享”的友好公平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项目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本合同,并以此共同遵守。

一、该项目地址及销售范围

1、该项目地址:。

2、销售范围为开发商委托甲方的所有可售独立成套单元。

二、委托销售期限及区域

本合同委托销售期限:自签约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销售区域:。

三、客户确认及客户有效期

1、乙方负责组建自己的销售渠道,通过该渠道向客户推荐、介绍该项目,当客户产生购买意向后,可组织客户统一去现场看房,并提前将客户信息交至甲方确认备案,有甲方确认备案的客户即属于乙方客户;

2、甲方确认乙方客户后,甲方不得再行确认该客户为其他销售代理的客户,否则无论该客户是否已通过乙方与甲方成交,均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在确认乙方客户之前,若该客户已经被确认其他代理销售人的客户的,甲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有权拒绝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但若甲方仍然确认该客户为乙方客户的,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3、经确认为乙方客户后,若该客户所属的企业或组织,以及该客户的亲属、委托人、代理人或有关联的人,最终利用乙方提供的该项目的销售信息和甲方成交的,亦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仍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佣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佣金比例:按照购房合同的支付,其中的作为车费补贴。

2、结算标准:

1)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后,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100%佣金;

2)按揭支付:客户签订合同并付清首付款后(首付款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50%佣金,按揭手续办理完毕,待银行放款到开发商账户上后,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剩余的50%佣金;

3)分期付款:客户签订合同及付清首期房款后(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甲方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50%佣金;待购房者全款付清后,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剩余50%的佣金;

3、支付时间:次月初,乙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给甲方,甲方核实确认后于当月10日前支付。(节假日延伸)

五、对外宣传

1、委托期限内,乙方若需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对外推广宣传该项目的,则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代理方的名义标识企业名称和标徽等,但乙方宣传的内容和形式需经甲方同意,同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签订合同后,甲方提供宣传品和统一说辞给乙方,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推广和销售,向客户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没有依据作出承诺,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得损害甲方及开发商企业的形象和利益。

六、甲方职责

1、甲方积极提供乙方代理销售所需的相关资料;

2、对乙方提供的客户、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接洽,提供看房便利,并按时按约定给乙方书面客户确认;

3、甲方从乙方处获知乙方客户信息后,不得引导或配合乙方客户避开乙方代理,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代理成功时的佣金,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

4、在乙方代理过程中,甲方获知的乙方未对外公开的商业信息或者乙方客户的个人信息,均应予以保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或披露。

七、乙方职责

1、乙方应当充分利用自由客户的网络资源,通过各种途径,让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及时了解本项目的有关信息;

2、乙方有助客户实地踏斟项目的责任,并协助甲方与客户谈判议价,尽快促成交易成功;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价格,非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该告知甲方,做个案协商处理;

4、在代理过程中,乙方获知的甲方未对外公开的商业信息,乙方均应该予以保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非法使用或披露;

5、乙方自行组织客户、组织车辆前往项目所在看房;

6、乙方保证客户购房定金,房款等全部销售款项及时回笼开发商专项账户,在销售过程中不得私设账户,不做支,不挪用;

7、乙方承诺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代理该项目所在地其他同业态项目的销售代理,否则视为违约,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和乙方的合作关系,并追究乙方违约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事项

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诚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不得中途终止协议,否则要求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甲方因与开发商的合同终止除外);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方):

代理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地产公司合同2

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动者:

公民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一)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固定期限,自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共一年。

B.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第七条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试用期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3月19日止,共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一)甲方聘用乙方从事销售甲方 ……此处隐藏32076个字……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 2、 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3、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北京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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